2015-2016-1学期期初考试将于第2-3周进行,为切实做好公司期初考试工作,确保期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员工应认真学习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(员工手册),严明考风考纪。 二、所有监考教师均应恪尽职守、不得随意更换监考人员,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,须报院办审批。 三、公司委派辅导员负责对学院各班级的考试进行巡视,检查考场秩序和监考人员职责履行情况。 四、安排在集中考试的课程在教务处领取试卷,分散考试的课程在院办领取试卷,在领取试卷及监考过程中务必做好保密工作。 五、考试结束后批阅教师应及时评阅试卷并填写员工成绩单。批阅教师应于课程考试结束3日后将成绩单并报送院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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